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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火车站广场地下人防工程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来源:市人防办2015-8-17
浏览量:27741

濮阳市火车站广场地下人防工程使用权

公开出让公告

 

濮阳市火车站站前广场人防工程是濮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自建大型平战结合人防项目,目前已经完工。为发挥平战结合效益,拟将其使用权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称:濮阳市火车站站前广场人防工程。

项目位置:濮阳市开州路南头,火车站站前广场地下。

项目规模:项目包括地下人防工程、下沉式广场、过街通道和地面景观四部分。其中,地下人防工程面积1.67万平方米(含过街通道、下沉式广场)。

项目现状:人防工程主体完工,未进行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

有关说明:

1、该项目衔接市区与濮阳县城,区位优势明显,周边分布慧竹丽景、昆吾花园等大型居住社区,人员密集,设施齐全,交通便利。

2瓦日铁路已建成投用,计划于201510月底前开通客运。

3、结合地下人防工程建设,占地2.5万平方米的地面广场实施了高标准绿化、亮化、美化,成为市民休闲娱乐健身的公共场所。

二、经营期限及要求

1、该项目使用权整体出让、分期实施。投资人通过公开竞争竞得使用权后,与甲方签订进场施工协议,同时缴纳施工保证金100万元。该期为施工、招商及试运营期,时间为2年,投资人在该期内完成设施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施工,并尽早开展试营业。2年期满后,无论是否正式营业,即自动转为下一期。

2、施工、招商及试运营期满后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期限为3年,该期为市场培育期,签订合同时缴纳3年租金总额200万元(其中100万元可由施工保证金冲抵)。3年期满后,无论是否正式营业,即自动转为下一期。

3、市场培育期满后,市人防办以3年为一个合同周期,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该期及以后周期为正常经营期。正常经营期年租金160万元起。出让人防工程使用权时,以160万元为起始价进行竞标。    

4、从第二个正常经营周期开始,以年租金递增量(率)为主要指标带资产进行下一期承租方竞标,原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若续租人非原投资人的,须将原投资人所安装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施工投资所形成的资产经专业部门评估,并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入时间成本、合理折算市场品牌等无形资产确定价值后,由续租人照价补偿给原投资人。若无人竞标或竞标失败的,由原投资人按照年递增率3%的标准增加租金。以后每个合同期满后,均照此执行。双方终止合同或期满40年后,原投资人所安装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施工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无偿移交甲方,归国家所有。

5、地面广场与地下人防工程使用权一体公开出让。投资人负责地面广场的卫生保洁和绿化的维护管养。日常保洁应达到地面干净整洁,无烟头、纸屑,垃圾,油渍,积水,积雪,尘土等要求;绿化养护应达到《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的一级标准。地面广场作为城市广场(绿地),保洁与养护工作必须满足濮阳市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等检查验收的需要。地面广场应优先保证其公益属性,原则上白天不得进行商业经营。投资人不得擅自使用或以市人防办的名义招租使用。经批准后使用时须服从人防、市政、城管等职能部门的管理。

6、濮阳市人防办根据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以上述正常经营年份起步年租金(160万元)为底价,实施火车站广场人防工程使用权公开拍卖,根据拍卖规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在签订正式合同后,须按照人防工程设计要求自行出资进行通风、水、电等方面必要的安装施工并通过验收,装饰装修施工标准结合自身经营方案确定,竞得人根据经营需要,经市人防办批准后,可自行出资对人防工程出入口部、下沉式广场及地面进行局部改造,但无论装饰装修施工和局部改造施工,均不得破坏人防工程的防护功能和地面景观。

7投资人须自主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按照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同时要落实人防工程平战结合使用的相关要求,承担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与使用管理责任,保证工程处于良好状态。战时服从国家无偿征用,灾时服从政府统一调度使用。

四、报名须知

    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资人,请于2015831日下午18:30之前将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往邮箱:pyrfcyb@163.com进行预先报名。预先报名之后,即着手准备以下文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该项目的经营方案和效益分析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濮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在汇总前期报名情况后,将及时通知意向投资人携带上述文件资料集中报名。

2、濮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依据上述资料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入围意向投资人名单,通知参加竞拍活动。

3各意向投资人自行到项目区域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情况,测算安装及装饰装修投资额度,濮阳市人防办不再集中组织。

 

联系人:李增雷   13939306121

        宋志刚   13603435119

                                                                                         濮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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