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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濮阳市华龙区孟轲乡华清御园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是否是人防工程,可以正规售卖吗?
来信人: 李**
来信时间: 2022-10-6 10:37:40
内容:

您好,领导 我想咨询一下,华清御园的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售卖吗?最近有意想买一处停车位,打电话给开发商,开发商那边说,售卖停车位不开具公司收费发票,入账账户也非公司账户,只接收个人转账。像这样的,是否合法合规?华清御园地下停车位是不是人防工程?请求领导给予答复,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2-10-28 10:30:07
回复内容:

李**:

濮阳华清御园项目同步配套建设约12000平方米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停车场,具体位置在:1#-4#楼南侧、9#楼北侧负一层集中修建。除此之外,还有部分面积的不属于人防工程的普通地下车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应当坚持有偿使用,用管结合的原则,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的地下工程(非人防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对于国家投资的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是明确的,但对于这种小区内结建的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其产权尚不明晰,缺乏上位法的明确,目前无法准确界定。但是,就我市来讲,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其所有权不准买卖、不准向个人分割办证的要求是明确的、一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