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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人防工程消防和防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人防办2015-6-16
浏览量:15548

 

 

 

 

濮防办〔201545

 

 

濮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转发《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人防

工程消防和防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防办,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人防工程消防和防汛工作的通知》(豫人防工〔20156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610


 

 

 

 

 

 

 

 

 

 

 

              豫人防工201564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做好人防工程消防和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防办,省直、郑州铁路局、郑州航空港区人防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国动办: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豫政明电201588)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人防工程防火、防汛等安全管理工作,省人防办进行了专题研究,对今年全省人防工程消防安全及汛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单位严格做到“安排到位,责任到人,全面排查,及时整改”,确保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无死角、无隐患。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人防工程消防和防汛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人防工程使用单位(个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在当前全省消防工作十分严峻及汛期即将来临的形势下,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确保在建工程和正在使用的人防工程不发生消防及防汛安全责任事故。

二、抓住重点,积极开展自查活动

要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588)及人防工程防汛工作的有关要求,借鉴“网络化”管理模式,加大人防工程消防及防汛安全检查力度,把制度要求落实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人。要把检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使用的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地下宾馆、地下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车辆集中的地方,要分类建立工作台账。

(一)消防安全检查

要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器材性能和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的目的;对使用中的人防工程特别是人员住宿工程要加强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人员密度、应急照明灯、疏散标志及消防器材的检查;加强对人防工程内部是否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在建工程检查

对在建和正在装修的工程进行检查,不准使用无许可证、无资质、超经营范围的施工队伍;不得聘用、雇佣无证的技术工人进行工程装修改造;不得随意层层转包工程,发现违规行为,要责令停工。

(三)用电设施检查

规范用电设施,不允许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严厉查处使用煤气罐、热得快、电褥子、电炉子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接线板、电源插座距地面要符合安全要求。

(四)汛期安全检查

对人防工程主、次要出入口防汛加固措施进行检查,检查人防工程防汛物资储备是否到位,对水泵、防水雨布、沙袋等主要防汛抢险工具是否可用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制定预案,落实应急措施

   各单位严格制定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应急抢险预案,并按要求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要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材,如手电筒、灭火器、水泵、沙袋等。遇有突发险情,立即启用,做到有备无患。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针对我省当前防火工程的严峻形势,结合汛期特点,要加大值班巡查力度。做到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措施果断,信息联络畅通。每月上报一次消防和防汛工作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联系电话:0371——69175300(战备值班室)

        0371——69175268(工程管理处)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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