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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人防工程产权管理提高结建工程平战结合效益

来源:监察室20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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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人防工程产权管理
提高结建工程平战结合效益
               ——河南省濮阳市人防办探索推进人防工程产权改革
 
     长期以来,人防工程建设中“只建不管”、“重建轻管”和“无钱维护、无人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这其中很大的原因就是人防工程产权不明晰。人防工程产权问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遇到的新问题,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特别是住房制度改革之后,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大量增加,由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等原因,人防工程产权归属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没有解决。人防工程产权归属不明确,导致了人防工程管理关系不顺,管理混乱甚至管理缺失,国有资产流失,人防资源浪费,建设融资渠道不畅通等问题。2011年,我办在省人防办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开始了人防工程产权改革工作,年内,联合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国资委等6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市级人防工程产权管理的通知(试行)》(濮防办〔2011〕47号),在全省率先对人防工程产权进行了界定,对人防工程产权分类、产权登记、使用和维护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迈出了人防工程产权改革探索至关重要的一步。我办以明晰人防工程产权为突破口,彻底改变人防工程重批重建、轻管轻用的片面认识,通过全程化、无缝隙的人防工程产权管理,促进人防工程特别是结建工程综合效益的提高。一是建立人防工程产权登记制度。对所有人防工程包括结建工程进行评估,并进行产权登记,妥善保管人防工程产权登记档案,及时了解和掌握人防工程的存量和增减变动情况。二是建立人防工程使用权制度。在人防工程平时使用中,投资者没有所有权、转让权和抵押权,只享有使用权,并依法缴纳人防工程使用费。在确定使用权的同时,确定人防工程管理责任制。使用单位根据平时实际使用功能,分别制定工作职责等制度,定期检查、维护、上报。通过建立人防工程使用权制度,依法保障投资者使用权,同时对使用权实施有效管理,使相关单位各司职责,确保工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三是建立人防工程产权监督机制。人防工程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离不开合理、有效的监督机制。明晰的人防工程产权制度,使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保护,实现产权资源有效使用和合理配置。人防主管部门的职责从直接管理人防工程上,转变到监督并规范产权处置行为,提供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产权处置平台,维护人防工程建设的良好市场和行政环境。四是规范管理,推进结建工程健康发展。着力提高结建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率。结建工程是城市建设中的特殊产品,同时也是一种商品。产权的明晰,管理的加强,促进其快速度、大面积走向市场,通过有偿出租、转让等形式,改变目前已建结建工程的开发利用备受制约、经营不佳的状况,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人防工程的使用效能,提高其增值能力,为加快人防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对此,我办目前正在进行两个方面的尝试:一是根据发展需要,适时探索参照人防政策性收费标准进行人防工程产权转让,将非战略性人防工程的国家所有权有偿转让给企业,并将所得资金重新投入人防工程建设,从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资本收益的最大化和取得适当的现金流,以“国退民进”的方式,发挥非国有资本配置资源的优势,最终提高人防工程的发展水平和夯实人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二是实行人防工程有偿使用制度,使用费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征收管理,所得资金主要用于防空地下室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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