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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节水、节电、公务用车等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秘书科2012-5-29
浏览量:5699
濮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节水、节电、公务用车等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单位,经研究,制定市人防办《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公共机构节电管理制度》、《公共机构公务车辆节油管理制度》、《公共机构办公用品节支管理制度》和《公共机构节能日常检查督查制度》,上述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节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加强用水消耗统计工作,建立统一台账。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不得造假虚填。
     第三条 定期观测,定量分析。安排人员定时、定期抄录水表,比较分析用量,发现情况异常,立即进行管网检查。  
     第四条 加强用水统计分析。落实人员负责水消耗季度及年度统计汇总、分析报告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统计分析报告。
     第五条 注重办公区用水节约。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避免“长流水”。大力推广使用感应式、延时式节水龙头和器具。 
     第六条 注重绿化用水节约。单位内部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第七条 加强用水设施检修。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检修和巡查,重点检查管网和预埋管道,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公共机构节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节电工作,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加强用电消耗统计工作,建立统一台账。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不得造假虚填。
      第四条 定期监测,定量分析。安排人员定时、定期检查抄录电表,比较分析用量,发现情况异常,立即进行线网检查。
      第五条 加强用电统计分析。落实人员负责电消耗情况季度及年度统计汇总、分析报告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统计分析报告。
      第六条 照明用电管理。办公照明实行电路独立分控和智能化控制。开展绿色照明活动,更换使用高效照明新产品,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楼梯、走廊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照明,安装技术较为成熟的声控、光控、感应等自控装置照明新产品。办公区道路用灯每晚定时开关,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装饰照明。除重大节假日外,不得开启装饰灯、景观照明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白天要充分利用自然光,不开灯或少开灯;在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转下,夜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
      第七条 电梯用电管理。采用新型节能电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楼层和时间。减少电梯使用,提倡步行上楼。加强电梯的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及安全性检测,实施电梯系统智能化控制,提倡多人合乘一部电梯。
      第八条 空调用电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设置标准,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空调运行期间应关闭门窗。坚持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办公室无人超过半小时要关闭空调。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空调。加强空调系统维护保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清洗,对部分使用年限较久,按规定设定温度后达不到相应标准,影响室内人员正常工作的高能耗空调,经维修无效,应予以报废,更换为节能空调。
      第九条 办公设备用电管理。建立办公设施设备下班后断电制度。长时间不使用的设备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准。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关闭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
      第十条 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张贴节电标识,设置温馨提示,公布维修电话。
      第十一条 加强节电宣传。充分利用每年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用电宣传教育,提高节约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节电责任心。
      第十二条 加强监督检查。对公共机构节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节电目标完成。对在节电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浪费用的予以通报批评。
 
公共机构公务车辆节油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共机构车辆节油管理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定额管。科学确定车辆年度油耗总量和单车油耗定额。要在油耗总量内使用燃油,超过油耗总量的车辆要向单位主管作出书面说明。
      第三条 加强公务车辆油耗登计统计管理,建立统一台账。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不得造假虚填。
  设置车辆行驶登记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登记表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录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等。
  建立公务车辆单车月行驶公里、百公里油耗、维修费用及用油情况台账,每月定期张榜公布。
  第四条 加强油耗统计分析。落实人员负责季度及年度车辆油耗统计汇总、分析报告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统计分析报告。
  第五条 公务车辆严格实行定点加油制度,认真落实“一车一卡”定点定车加油规定。
  第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车报废标准规定。对油耗高、车况差、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予以淘汰,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及时报废。
  第七条 加快节能与新能源车辆及节能设备的推广使用。公务用车应优先选购排气量小、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的车辆。
  第八条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格执行车辆统一派遣规定,提高使用效率。能合车同行的,不分乘多辆车;能用小轿车的,不用旅行车;严格控制长途用车,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不派公务车辆。
  节假日除特殊公务活动使用的车辆外,其余公务车辆应集中封存。
  严禁公车私用、公油私加,坚决堵塞管理漏洞。对违反规定的要认真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查处。
  第九条 教育、督促驾驶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判断和处理汽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倡导经济车速,严禁超速行驶,在确保行车安全的情况下,最大程度降低油耗。
  公务车辆要避免长时间搭载不必要的重物,不超载行驶。
  尽量减少公务车辆空调使用量,正确使用节能模式,降低油耗。公务人员在离车参加公务活动时,驾驶人员应将车辆熄火待命,避免停车开启空调等待。
  第十条 定期维修保养车辆。及时更换空气滤芯、汽油滤芯、润滑油,定期清除燃烧室积炭,保持轮胎气压正常,车辆良好技术状况。
  第十一条 定期开展车辆节油知识讲座,开展车辆维护保养、节油驾驶等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驾驶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驾驶技能。
  第十二条 运用各种形式开展节约用油宣传教育,提高节约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节油自觉性。
  第十三条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每周少开一天车的规定。每年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日”和“世界无车日”,除特殊公务车及重要公务活动外,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应停用公务车,倡导停用私家车,选择公交车、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第十四条 加强监督检。要结合绩效考核,对公共机构车辆节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车辆节油目标完成。对在节油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车辆油耗严重超标、运行费用严重超支的通报批评。
 
公共机构办公用品节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共机构办公用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定额管理。按业务量和各年度办公用品耗费状况,科学确定本单位年度各类办公用品总耗费、人均耗费定额。要在定额内使用办公用品。
    第三条 加强办公用品消耗统计工作,建立统一台账。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不得造假虚填。
    第四条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办公用品采购须按政府采购规定的标准、程序进行。
    第五条 严格采购审批制度。随用随买的个别零散性采购的办公用品,按级申报,逐级审批。
    第六条 增强办公用品采购透明度。采购前做好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优惠条件,货比三家,货真价实,物美价廉。
    第七条 指派人员负责保管办公用品。办公用品的保管与采购人员由2人以上分别担任,各负其责,不得一人双兼。
    第八条 批量购入的办公用品即时入库存储,物品采购员和仓库保管员要搞好验收交接,在《办公用品入库登记簿》上如实填写接收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和数量,并签字备案。
     第九条 定期进行办公用品库房盘点,确保账物相符。做好库存办公用品的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锈、防蛀等工作。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
    第十条 办公用品管理部门及人员应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领取数量和次数。对于消耗品,可根据历史记录和经验法则设定领取基准。明显超出常规的申领,领取人应作出解释,否则保管员有权拒付。
   第十一条 办公用品领取时征得主管领导同意,领取人须在办公用品领取单(本)上写明日期、领取物品名称及规格、数量、用途等项内容并签字。
   第十二条 推行无纸化办公,推广再生纸使用,提倡办公耗材再利用。禁止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开展办公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废旧灯管、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的回收处理机制。
   第十三条 充分发挥办公用品最大使用效率。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使用,纸张双面利用,复印纸不得用做草稿纸、包装纸,大头针、曲别针、笔杆等反复使用。
   第十四条 印制文件材料注重计划性。根据文件材料印制要求及数量,选择合适的印制方式,既方便快捷,又节约成本,力求使印制数与需用数基本相符,避免浪费。
 
节能减排日常检查督查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根据《濮阳市市直机关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要求,使我办节能减排工作顺利推行,决定在全办范围内建立节能减排日常检查督查制度。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机关各科室使用电器情况,节约用纸、用水情况,电子化办公,车辆能耗及电话费、接待费等有关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二、检查组织领导
    检查工作按照明确分工、层级监督原则进行,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负责全办各项节能减排日常检查督查工作,各科室长负责本科室节能减排日常检查工作,公共设施按照分工由节能减排小组检查督导,由秘书科牵头组织,有关科室联合检查督导。
    三、检查程序、方法
    为规范检查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各科室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按以下方法进行:
    1.对各种消耗分项进行量化检查,认真填报能源消耗报表各项数据,对当月所耗水、电、油、办公费、招待费用增加或减少进行分类分析,形成反馈意见和量化数。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职能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能耗检查,并由节能减排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四、检查工作要求
   1.要求全办高度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提出的要求。
   2.督导组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存档,作为奖惩的依据。
   3.本科室存在的问题,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拿出整改方案并实施;超出职责范围的,应尽快拿出意见,报节能减排小组,协同解决问题。
 
 
 
 
 
 
 
 
 
 
主题词节能减排  管理制度  通知                          
濮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2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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