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管理办法(试行)
第—章 总则
第—条 为加强节能减排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增效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单位,按照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
第三条 按照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全员应承担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执行并完成单位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
(二)根据单位节能减排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组织管理、统计监测,制定节能减排相关管理制度。
(三)开展对单位所属各科室节能减排的监督检查,建立问责制。
(四)按照单位节能减排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上报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及时上报节能减排重大违规和环保事故等重要事项。
(五)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普及节能减排知识,提高资源及环境忧患意识,构建节约型、环保型单位文化。
第二章 节能减排工作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四条 单位所属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节能减排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领导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制,统筹节能减排和单位发展的关系。
第五条 加强节能减排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教育制度。
第六条 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定节能减排规划、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3、制定节能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4、制定节能年度节能计划。
5、检查单位的各项节能减排工作。
第七条 节能减排办公室职责:
1、贯彻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2、负责对单位节能减排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负责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
第八条 单位所属各科室要充分发挥广大职工节能减排降耗工作的积极性。要将节能减排责任落实班组和个人,提高全员节能减排意识。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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