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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序号:1676发布机构:濮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发布:2021-12-30

濮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人防办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办实际,全面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办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执法机构,强化行政执法力量

根据市委办、政府办对我办下发的三定方案规定,我办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市人防办在编制上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为深入推进人防依法行政,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我办成立了人防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专门从事对相关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工作。同时,加大对行政执法的财力物力支持,调配机关仅有的一台办公车辆专供执法使用,并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设备。自两个小组成立以来(20186月),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共计8430万元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制定年度学法计划。

通过组织专题会议、培训班、办公会议学法以及行政能力测试等多种手段,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每年举办至少一期人防系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邀请每年都邀请行政执法领域的专家学者授课。从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制度、理论、实践等多方面开展培训教学。通过学习培训,培养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12.4”宪法日等重大活动日开展人防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开展现场咨询。利用网站、微信、多媒体大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这一系列法制学习和宣传活动,对社会公众法治宣传教育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深化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人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进程,将非涉密人防审批事项全部放到市政务服务平台办理,非涉密审批事项 一网通办事项比率达到了100%。在审批中进一步压减人防审批材料,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为建设单位提供廉洁高效的审批服务。2020年,市人防办共审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18个,批建人防工程19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90%,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项目19个,征收易地建设费5147万元,审批服务工作得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建设单位的高度评价。二是在人防领域推进建设工程审批改革任务落实,经多次协调,人防工程建设指标作为出让条件列入土地出让方案、人防规划指标列入项目修建性规划、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入施工许可环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纳入项目综合验收,初步构建起从土地出让到竣工验收的全链条监管体系,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出了人防贡献。

(二)提升法治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为防止疫情蔓延,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开展人防工程审批工作,市人防办实行了人防工程网上审批,实现非设密事项合部网上办理。同时,大力开展审批事项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活动,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力度,采取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门审批模式。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豫事办的方式,足不出户,进行网上申报,全面推行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将办事流程在官网上公示、在窗口放置展示牌、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及时提醒办事群众。严格执行服务窗口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杜绝发生让群众跑冤枉路、往返办事的现象发生。此外,在人防质监工作方面,为做好现场监督工作,转变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方式,事前加强技术指导,事中规范检查程序,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实施微信线上报监的做法,做到了随报随检

(三)强化执法监督查处力度。

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批后巡察制度,对所有审批过的人防工程项目,加强事后监管,定期跟踪查看项目开工情况,杜绝批而未建的情况发生。对于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项目,严格依法处理。

四、强化法规制度建设,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

为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我办在征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审计局、市住建局五部门意见后,经市司法局两轮法制审核,收到了良好的意见建议。202057日,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529日印发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濮政办〔202026号),为促进我市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河南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执行委员、河南尚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巴晓文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普法培训、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参与涉法涉诉案件等工作中请法律顾问参与、把关,进行法律风险评估,自2019年合同签订以来,两年间共计处理法律事务近百项,有效化解了法律风险,提高了我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对各种政府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

(四)建立行政约谈制度推动执法工作。

通过集中约谈和单独约谈的方式,听取建设单位意见,深入探讨研究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处理办法,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

2021126

主办:濮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技术支持:华网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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